在广袤的格陵兰岛冰盖之下,五万七千名因纽特人正以选票为笔,谱写着人类历史上波澜壮阔的主权叙事。这片土地,不再是丹麦殖民历史的遗留,而是民族自决原则的终极试金石,验证着原住民土地上自决权的具象化实践。
回顾历史,自维京人远渡格陵兰海,到丹麦传教士在此建立殖民点,这片土地经历了四千年的文明交织。然而,在1933年,当国际联盟将格陵兰主权判予丹麦时,因纽特人却被剥夺了选举权,他们的声音被历史的洪流所淹没。
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,2009年,《格陵兰自治法》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了格陵兰人民独立的决定权。自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写道,独立的决定权属于格陵兰人民,而这一跃进,不仅是法律条文的进步,更是国际法自决权原则在原住民土地上的生动实践。
二战时期,美国曾以“保护者”的姿态介入格陵兰事务。然而,在2026年,美国却试图以支票“购买”格陵兰的主权,甚至丹麦议会还投票赋予美军司法豁免权。面对美国的“慷慨”,格陵兰人却用高达百分之八十五的独立支持率给出了明确的回答:他们拒绝沦为大国地缘政治博弈中的棋子。民意调查显示,只有百分之六的民众希望加入美国,更多人倾向于在欧盟框架下寻求独立发展。格陵兰人对自身处境有着清醒的认知,他们深知“资源诅咒”的潜在威胁。格陵兰冰盖下蕴藏着高达一百五十万吨的稀土储量,足以撼动全球供应链,然而,独立后的经济可持续性,需要的不仅仅是开采矿产的智慧。
《格陵兰自治法》构建了一套严谨的独立程序,为格陵兰的独立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这一程序包括政府启动谈判、议会批准、全民公投以及丹麦议会同意等环节。每一步都体现着对殖民历史的深刻反思和对不公正条约的矫正。1953年,格陵兰由殖民地变为丹麦郡时,因纽特人刚刚获得公民权;而今,他们正通过法律程序,逐步收回被历史条约安排的命运。
丹麦首相办公室官网明确指出,格陵兰的独立无需修改丹麦宪法,只需履行既定的法律程序即可。这种制度设计本身,就是对“主权不可分割”传统观念的重大突破。
格陵兰的地缘政治价值远超其稀土矿脉。皮图菲克太空基地的导弹预警系统、北极航道缩短欧亚航程的潜力、以及冰盖融化后可能暴露的深海资源,都使这片土地成为大国博弈的焦点。然而,格陵兰人用实际行动证明,真正的安全并非军事基地的延伸,而是掌握自身命运的自由。2023年,格陵兰政府提出宪法草案时,特别强调要消除“殖民枷锁”,这包括对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丹麦强制节育运动的创伤记忆,以及经济依赖带来的结构性不平等。
欧盟对格陵兰独立的态度颇具深意。法国总统马克龙的专机曾直降伊卢利萨特冰川,德国总理默茨也曾披露1951年防务条约的漏洞,法德两国连夜起草的外交照会援引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第七十六条。这种联合行动并非简单的盟友站队,而是对《联合国宪章》主权原则的坚定捍卫。当丹麦议会以九十四票通过美军特权法案时,欧盟以六种语言发表声明,强调“成员国领土完整不容侵犯”,这与格陵兰人民“土地属于人民”的呐喊形成了跨越时空的呼应。
经济层面的考量,更凸显了格陵兰独立运动的复杂性。丹麦每年向格陵兰提供五亿美元的补贴,这笔资金占据格陵兰公共预算的近一半。然而,这种“输血式发展”正逐渐被渔业多元化战略所取代。格陵兰人深知,独立并非简单的经济算术,而是关乎文明存续的抉择。他们拒绝了美国开出的“人均一万至十万美元”的现金方案,因为他们明白,金钱买不来文化主权,买不来冰盖下传承千年的文明,更买不来在全球气候变化中作为“绿色土地”的道德尊严。
回望历史,格陵兰的命运转折点早已写在1945年联合国非自治领土名单里。当时,丹麦以“自愿同意”为由申请将格陵兰从名单中除名,但历史证明,没有独立议会、没有全民公投、没有其他选项的“同意”,不过是殖民逻辑的伪装。
如今,当格陵兰语成为唯一的官方语言,当因纽特人通过《原住民权利宣言》获得法律身份,当全民公投机制被写入自治法,这些都不是终点,而是格陵兰人民实现自决权的真正起点。
格陵兰的冰川正在消融,但比冰雪消融更为深刻的,是格陵兰人民主权意识的觉醒。这种觉醒,并非对丹麦的敌视,而是对不公正“条约安排”的超越;并非对美国的拒绝,而是对“购买主权”的否定;并非对欧盟的依赖,而是对国际法精神的坚守。
当五万七千名格陵兰人走向投票站时,他们投下的不仅是选票,更是人类对自身命运的终极追问: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,谁有权决定一片土地的未来?
答案早已镌刻在冰川之上:不是条约,不是交易,不是军事基地,而是人民手中的选票,是国际法中的自决权,是文明传承的自觉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